中国民航超限货物运输线路施工限界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4-04-22 点击:211
铁路建筑限界是一种与线路中心线平直的极限截面轮廓线。其分类和规范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轨距检查是指对现有设备轨面不同高度处距离线路中心线近的点所形成的截面轮廓(即实用轨距)的检查和测量。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铁路施工限界的办理工作,完善办理组织,明确办理责任,动态掌握超限货物通过路径和限界变化情况,确保限界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积极运用领导技能和设备,不断提高仪表处理水平。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委托中国铁路专用线的清关资料,由有关服务站、车辆段办理;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非委托中国铁路专用线的清关,由产权单位办理,必须满足铁路施工限界规范。清关资料经产权单位盖章后报总工办。
设备、设备经办单位应定期检查设备、设备的清关情况,制作清关资料,及时向铁路局对口事务主管部门报告,经铁路局事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总工程师办公室。
桥隧小施工接近净空图及尺寸表由工务部门组织勘察生产。设备设备经办单位应动态掌握设备限界变化情况,并及时向铁路局事务主管部门报告。铁路局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将轨距数据报总工办。区间感应小限界发生变化时,总工办应及时通知货运处、运输处、调度所;区间感应小限界发生变化时,应向铁道部运输局报告。
当既有线施工需求临时减少时,施工经办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应按“限界施工减少申请表”的格式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货运处审批铁道部。
施工净空小于场地段归纳小净空的,货运代理机构应当报铁道部交通运输局批准(施工时间不得超过10天,或者在施工期间可以临时恢复净空,或者在不影响超限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安排绕行)。
施工单位提出施工要求时,应附限界变更批准证书。
设备平时检修(如线路调车、轨道提升等)及其他设备限界变化时,施工设备设备经办单位应通知相关设备设备经办单位对限界进行识别,并逐级上报。
因不可抗力造成限界缩小的,设备经办单位应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测量并逐级上报。
每年春秋两季定期检查铁路技术设备时,应仔细检查轨距的变化(桥梁、隧道等必须使用专用检查车的设备)。